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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客户端
系列专栏《党史中的萍乡故事》
刊发第十一篇
《刘少奇和李立三的生活费》
全文如下:
《党史中的萍乡故事》第十一篇:
《刘少奇和李立三的生活费》
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里的刘少奇雕像
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胜利后,俱乐部组织不断壮大,为更加紧密、合理地组织工人,刘少奇和李立三决定改组俱乐部。1922年10月末,俱乐部干部和工人代表会议召开,对俱乐部进行整顿和改组,经过选举,李立三为俱乐部总主任,刘少奇为窿外主任,朱少连为路局主任,余江涛为窿内主任,又以他们四人组成主任团。
工人们信赖和尊敬自己的领导,纷纷向代表建议,要让立三、少奇和其他在俱乐部拿工薪的负责同志拿每月200元生活费。这件事很快反映到俱乐部主任团,“只要15元钱”,刘少奇坚定地回答说,“我们是工人选出的代表,不能与资本家比呀,何况工人的生活还很苦。”李立三接着说:“我支持少奇同志的意见。”
李立三和刘少奇只要15元钱的事,在工人中传开了,工人们议论纷纷。
“每月15元钱太少了。”
“莫说他们是我们的领导,就是夜校教员,每月15元钱也太少了。”
“每月200元生活费,这是我们工人的心愿呀!”
刘少奇耐心地向工人解释说:“工人们的心情,我们表示感谢,但只要15元钱这个原则,不可改变。”
之后,刘少奇在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上,又向大家解释:我们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派来帮助工人办事的,为了革命,应和工人一样同甘共苦,就是将来打下了天下,生活改善了,干部也不能特殊。
大家听了刘少奇的讲话,都赞叹地说:“你们冒着生命危险来安源给我们办事,不图名、不图利,真是打从盘古开天地以来都没有的事啊!”
最后,根据李立三和刘少奇的意见,俱乐部主任团作出决定:从主任到各股股长、夜校教员直至勤杂人员,每月生活费均为15元。并规定每月发款时间同工人一样,不得私自提前领取。
规定作出后,李立三和刘少奇带头遵守,从不搞特殊。路矿工人们亲身感受到俱乐部是真正为工人谋福利的,争先恐后地加入,部员由罢工前的700多人一跃而为1万余人。
来源: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频道